关于开展履职评议的公告
发布人: | 发布时间:2021-08-02 点击数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和《滨州市沾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办法》的规定,区人大常委会将于2021年8月份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梁景安、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建青、区水务局局长姜彦波、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刘新峰、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福春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秀辉、区统计局局长薛贵乐、区信访局局长郭庆建进行履职评议。
为保证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,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被评议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、批评和建议。我们将对问题及意见进行认真研究,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,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。
所提问题和意见(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),请于2021年8月12日前,邮寄至滨州市沾化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或发送至邮箱:zhrenda@bz.shandong.cn,联系电话/传真:0543-7810109。
滨州市沾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21年8月2日
- 上一篇:关于征求学前教育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告
- 下一篇:没有了!